各部门: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己开始,按照黑教科规办〔2021〕13号文件《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的要求。学校将开展相关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题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结题纸质材料仅收取:
结题审核登记表;
课题结题汇总表;
《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应用证明(原件存档不返);
一般课题、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还需提供专家组和专家鉴定意见一套;
其中纸质材料(1-4)项需带红章原件,(5)项需专家手写签字。还需准备完整版纸质材料汇编2本。
2.结题电子汇编需提供PDF格式,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2中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
3.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4.论文所发表的刊物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截图;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中进行操作。
5.课题负责人要认真核对结题材料,核对著作、教材、论文以及应用证明等原件与其电子稿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数据填写到《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将(1)登记表;(2)汇总表;(3)电子版结题材料等三个内容一同发送到科研处指定信箱。
需注意: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审核登记表数据,可在备注栏里标注。
6.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二、培训通知
为了规范开展省教育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使用钉钉开展线上免费公益专题讲座。
讲座时间:2023年4月14日14:00
讲座内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主讲人:程佳(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高校1钉钉培训群号:27200026942
高校2钉钉培训群号:35205010231
高校3钉钉培训群号:28000023549
高校4钉钉培训群号:31200018708
高校5钉钉培训群号:30410009544
高校6钉钉培训群号:32645010137
参加人:计划2023年结题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及其课题组内具体负责整理材料的参与人;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课题结题材料收取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2023上半年结题材料+课题主持人”字样)。
联 系 人:郑 重
联系电话:0451-82473327
电子邮箱:yuandongkeyanchu@163.com
报送地址:科研处(科创中心301)
附件:
1.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2.课题结题材料格式及要求;
3.相关文件
附件下载 |
科研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