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娜娜父债女还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26 10:14   来源:党政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将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全局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实现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 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法治工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法治工作顶层设计的引领作用,将法治工作融入学校工作全局和高质量发展大局,贯穿学校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升学校的制度创新力、科学决策力、规则执行力和治理软实力;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办学理念,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完善理事会领导,党委保障、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实现学校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通过法治工作,努力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深化改革、推动内涵发展、化解矛盾冲突、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师生权益。

二、健全法制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委书记任双组长,全面领导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由学校执行校长主管法治工作,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日常依法治校工作。

将学校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判法治工作动态、评估法治工作效果、优化法治工作措施。学校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况进行述职。

三、加强学校法治工作重点任务

(一)落实学校章程,健全科学完备规章制度体系

1.全面落实学校章程。贯彻落实《沈娜娜父债女还章程》,依据章程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职能、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将章程纳入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培训内容。积极主动利用章程修订完善推进制度创新,充分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学生处、人事处、工会

2.以章程为统领健全规章制度体系。着力提高学校规章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完备性、科学性,科学规范制度管理,统筹谋划制度建设。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建立健全校内各领域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学院

3.建立规章制度审查与清理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机制,规范学校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解释、废止程序。完善制度废改立程序,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长效机制,厘清各单位(部门)权责边界,编制现行有效文件清单,确保校内规章制度的实效性、完整性。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学院

(二)完善内部治理,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优化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责任单位:理事会秘书处、党政办公室

2.建立健全学术自由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保障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进一步规范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明确院级委员会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完善对违反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等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维护良好的学术氛围。

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各学院

3.完善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加强校院两级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和学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作用。定期召开教代会、学代会,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等,要经过教代会、学代会审议通过,保证师生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学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招生情况、财务资产、招投标情况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方面的信息公开。完善监督评价和信息反馈机制,健全校内监督体系。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处、工会、学生处、团委、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人事处、宣传统战部

(三)健全法律风险防控,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1.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完善招生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招生,保证招生选拔机制的公平、公正,招生工作的规范、透明。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转专业、学生违纪处分等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强化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反馈工作。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学术评价制度、学术纠纷处理的规则与流程。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管理等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及项目验收、审计等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审计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2.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合同管理,制定合同格式文本,规范学校对外签署合同的审查。积极推进学校管理、涉法舆情、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资产经营与处置、后勤管理与服务、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等方面涉法事务管理,梳理法律风险清单,明确处置办法,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治保障水平。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妥善应对涉及学校的诉讼、复议、仲裁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审计处、国际教育学院

3.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由工会、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部门共同制定学校师生权益救济制度,畅通校内权利救济渠道。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职员工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务晋升、奖惩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与工作程序。落实教职工申诉制度,发挥教职工申诉委员会作用,正视教职工正当利益诉求,对师生的处理、处分决定作出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保障教职员工的申诉权利。加大学生权益保护力度,充分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自觉接受学生监督。完善学生处分申诉、听证等制度,规范学生申诉处理程序,对学生作出不利处分前,给予陈述与申辩的机会,保障学生申诉和辩护权利。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机制,健全应急处理程序与报告制度,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权利。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公平、公正妥善解决和处理校内各种矛盾和纠纷。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处、学生处、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4.加强法制工作条件保障。发挥学校法律顾问机构作用对学校日常法律事务、梳理学校常用法律文书清单、推进法务流程再造、提出推进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吸收校内法律专家和校外律师参与学校法治工作,配足配齐法治课教师,根据需要将法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审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浓厚校园法治文化

1.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建立专兼结合的普法师资队伍。建立学校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以法治为主题的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组织教师开展法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坚持师德师风宣传常态化,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把法治教育寓于学生培养全过程,推进国家普法规划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提升法治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

2.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加强对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激励教职工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实践中。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质量管理与评建办公室

3.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法律原则和知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师生行为规范、日常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当中,凝练到学校办学和教育理念中,不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文化工作部、学生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各学院
 

附件: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任务分解表

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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