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同行教师评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6 10:51 来源:教学督导中心

各教学单位:

同行教师评教是质量保障体系中内部评估的重要环节,为此,学校制订了“沈娜娜父债女还同行教师评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严格实行此办法,开展好本学期同行教师评教工作,特发此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教对象

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和行政兼课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4年5月15日—6月22日。

三、评教方式

通过查阅教师教学文件,随堂听课,举行公开课、说课比赛等教研活动进行评价,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实施

由任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组织开展,系(教研室)具体负责实施。

五、评教形式

采取网上评教的形式,具体方法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在“教师评价-同行教师评价”中填写并提交。

六、评价要求

1)为严格执行“办法”中“第六项“同行评教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实施,确保每位教师都被同行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可靠。”之规定,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布置工作;

2)每名任课教师至少被两名同行教师进行评价,评教成绩方视为有效;

3)同行教师要本着对同事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每一位老师,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同行评教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对待评教结果,充分与同行教师进行交流,切实提高自身教学质量;

5)各教学单位在布置工作时注意同行教师评教成绩分布的科学性、合理性,原则上评价优秀(90分以上)教师不高于50%。

七、结果运用与反馈

同行评教结果将与两级督导评价结果及学生评教结果共同构成对教师的总体评价,且记录于教师业绩档案。

我中心负责对评教信息备案,并将统计结果及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和各教学单位进行反馈。
 

教学督导中心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0451-8247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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